1、科研计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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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和中科院有关科技政策,针对单位学科发展的需要,协助领导和处长组织编制所级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检查与监督科研计划执行情况,定期总结上报;编写年报。根据国家及中科院有关政策、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,组织制定、修订单位科研业务工作相关的制度、条例等;协助学术委员会工作,做好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与科研业务相关的事宜;组织单位内外学术交流,做好对外宣传工作,向社会广泛介绍我单位的科研动态,宣传重大科研成果和学科人材,推广已有的知识产权成果;组织所级大型学术活动,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;协助各学科研究学会组织活动;接待有关科研业务的信访及来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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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院地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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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与国内外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和企业等的业务联系和合作;协助组织国家任务与科研条件的协调与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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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野外台站、实验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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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野外台站、实验室,配合做好验收、评估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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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科研组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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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研究院不同部门、配合研究室、野外台站、实验室和课题组争取各种类型的科研项目与任务,组织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与重大课题及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,立项和实施;负责研究课题的分类管理与经费核算;协调安排全所性科技活动与学术交流;负责科技保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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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科技成果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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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科技成果/专利的鉴定、申报、评审、报奖、成果推广应用;建立科技成果档案;负责科技成果的宣传与报导。负责科技专家推荐与登记,科技论文统计与奖励,科技统计,科研处网页维护,科研工作简报编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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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外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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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或协助院、所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编制,做好院级和所级国际合作项目的争取和管理工作;协助院、所、处领导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;做好所外事工作总结。负责年度短期(半年以内)国际合作交流计划的编制,组织实施和检查,办理有关的护照签证审批手续;外事报销审核;大型国际会议的组织、协调;国际合作信息的统计和调研;外事宣传和所级外宾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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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ARP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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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科研处ARP的数据录入和线上审核工作,以及各部门之间ARP工作的协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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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科研仪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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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国资处、各研究室、实验室和野外台站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调研、审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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